长沙丧事办理流程

丧事办理大致流程

丧事办理程序:
长沙丧事办理流程

一、确定遗体存放

1、存放殡仪馆。决定在殡仪馆存放后,立即拨打殡仪馆电话,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即可。(长沙市殡仪馆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0731-82064444)

2、存放自己家里。在家存放,要考虑逝者的病因和气候问题。如果具有传染性或气温较高,都不宜在家存放。租用的冷藏棺很难保证不出问题,一般存放在殡仪馆比较妥当。

二、及时发布讣告

1、第一时间通知逝者单位。单位知道自己的员工去世后,一般会成立治丧委员会或派专人与其家属商谈料理后事的事情。(如果是家人办理丧事,要确定主要经办人,负责组织主要亲属商量操办丧事的相关事宜)

2、报刊发布需拟好讣告稿。讣告内容一般包括逝者的姓名、单位、亡因及时间、悼念时间及地点等,若逝者生前要求丧事从简、不开追悼会等,也要写明。拟好讣告后,直接到报社广告部定制版面。

3、及时电告亲朋好友。拟好名单后再逐一通知,以免重复通知和遗漏。

三、布置祭奠灵堂

1、在守灵区内祭奠。一般殡仪馆都设有专门的守灵区,若在守灵区祭奠,需准备好逝者遗像、挽联底稿,交由殡仪馆布置即可。

2、在家里设置灵堂。一般在进门对面的墙上悬挂挽幛(一般写一个“奠”字即可),挽幛下面摆一个祭台(方桌、长方桌均可),祭台正中靠墙放置遗像,遗像两侧放祭烛,遗像正前放一香炉和若干祭香,祭台前方1米开外的地上放一蒲团(沙发垫子也可),供来人跪拜和吊唁。祭台正面可放置亲属贡的小花圈,周围可摆放放一些菊花、百合等鲜花以烘托气氛。(可委托专业殡仪服务人员布置)

3、准备避讳红幅。如果家住高楼,则需准备约12×60㎝大小的红布或红纸,凡是出殡要经过的住户门上,都要贴一幅,以避邻居忌讳(丧俗)。

4、做好接待准备。在摆放花圈的地方(一般设在门洞附近),置放一张桌子和一些凳子,准备好笔墨纸张和茶水,以便接待前来吊唁的人员。若天气不好,还要搭建雨篷防雨。接待处要安装灯具,以便夜间照明。

5、准备焚烧容器。住处门口,放一烧钱纸用的盆子。(丧俗:逝者安葬后,亲属回家要从烧着钱纸的盆上跨过)

6、准备黑纱袖章。按亲属的辈分和人数购买黑纱(袖章)。

7、选购安葬墓地。安排人员联系墓地。
四、办理殡葬证件

1、在家病逝的。须取得卫生部门(就近卫生院或就医医院)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之后到辖区卫生防疫站换取《居民殡葬证》,再带《居民殡葬证》及逝者户口、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销户,由派出所在《居民殡葬证》上签章。

2、在医院病逝的。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3、因涉案、自杀、高坠、工伤事故等死亡的。须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4、因交通事故死亡的。须取得交管部门签章的《道路交通事故尸体处理意见书》。

5、孤寡老人、孤儿正常死亡的。须取得公安部门签章的《居民殡葬证》。

6、境外人员。须取得医院和公安部门签章的《居民殡葬证》。火化时还须出具逝者国籍在国内领事机构出具的身份证及护照。
五、遗体火化安葬

1、确定火化日期。日期确定后及时通知参加追悼的人员。按照丧俗,遗体应存放3天后方能火化安葬。这个天数指的是虚数,不是实际上的足日(24小时×3天),例如:亲人在1月1日23时59分去世,1月1日虽然只有1分钟也算1天。如果因故需要延迟,可以安排在第5天或第7天(丧俗:选择奇数日安葬)。

2、安排交通工具。交通工具一般不超过10辆为宜,如果参加追悼的人员比较多,可安排大客车。车辆多了不易停放且不便于协调。如果没有办法减少车辆,可以考虑为车辆编号,以便调度和车辆跟行。

3、办理火化手续。去殡仪馆时,应由逝者直系亲属携带相关证件(殡葬证、经办人身份证。如果逝者是低保对象,还要携带逝者的户口薄、低保证、社区居委会的低保证明及领取低保费的银行帐户卡,以便办理基本火化费减免手续)先前半个小时到殡仪馆办理登记、遗体穿衣、化妆整容、厅堂布置等事宜,等参加追悼的人来后,即可进行追悼仪式。(如果要开追悼会,要先与殡仪馆预约追悼厅,还要把仪式议程、主持人、悼词、答谢词等事情落实好)

4、选择火化炉型。与遗体告别后,遗体火化要选择火化炉型。一般殡仪馆有平板炉和拣灰炉供选择。拣灰炉要高档些,亲属可以通过休息厅的隔离玻璃窗看到遗体入炉、出灰和装灰的全过程。遗体入炉后,参加追悼的人可以到休息厅或车内休息。

5、骨灰安葬。骨灰领取后,有一个送灵仪式,属自愿选择项目,如果不需要,可以不选择,直接上车,前往墓地安葬逝者。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关系: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民政部共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高校。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处理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受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

 

第四章 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招生工作体制。

第十五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遇到同分情况,文科、文科美术、文科编导类计划按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理科、理科美术、理科编导类计划按数、语、外比较单科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共计7005人,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及有关招生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印的2019年招生计划手册。单独招生省份有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河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安徽等24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统招省份有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八条 专业要求:空中乘务专业招收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由我校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具体要求及测试时间请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smzxy.com/)。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smzxy.com/)查询,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1-82763288)查询。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减、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体系,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大学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实施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其中每年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学校还设立各类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 应、往届毕业生的招生录取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校教务处学籍办(0731-82804943)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最长不超过XXX日)。报道截止日期14日后,如果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年)

序号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年)

1 民政管理 3850 27 物联网应用技术 4600
2 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 3850 28 商务英语 3520
3 婚庆服务与管理 3850 29 旅游管理(英语方向) 4600
4 社会工作 3850 30 旅游管理(韩语方向) 4600
5 社区管理与服务 3850 31 空中乘务 8000
6 心理咨询 4620 32 商务日语 3200
7 老年服务与管理 3850 33 英语教育 3500
8 护理 5460 3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7500
9 康复治疗技术 4620 35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7500
10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4200 36 环境艺术设计 7500
11 老年保健与管理 4620 37 艺术设计 7500
12 临床医学 4200 38 产品艺术设计 7500
13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3850 39 艺术设计(数码影像方向) 7500
14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设计与管理方向) 3850 40 服装与服饰设计 7500
15 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7800 41 传播与策划 5500
16 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开发方向) 7800 42 影视编导 7500
17 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 7800 43 市场营销 3850
18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方向) 8580 44 物流管理 3500
19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规划与设计方向) 8580 45 国际经济与贸易 3850
20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应用开发与管理方向) 8580 46 电子商务 3850
21 应用电子技术 5060 47 会计 3850
22 电气自动化技术 5060 48 金融管理 3500
23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0 49 人力资源管理 3500
24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0 50 智能控制技术 4600
25 家政服务与管理 3500 51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9000
26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3500      

注:以上收费标准是根据2016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精神执行的。如果2019年有新文件,将按新文件执行。

 

第六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邓老师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传真:0731-82763278

学校招生网址:http:// zs.csmzxy.com          邮编:410004

联系人: 徐老师    刘老师                 招生邮箱:mzxyzsb@126.com